离婚协议探视权是离婚当事人在协议中达成的一项权利,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和权益,确保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具体而言,离婚协议中的探视权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探视方式:包括探视的时间、频率、持续时间以及具体方式等。如果父母之间存在矛盾、不和,可以考虑对探视时间和地点做出限制或者提供特别安排。
2. 探视期限:探视权的期限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家庭结构、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尽可能保证子女的生活稳定性和连续性。
3. 探视费用:探视过程中的费用如车票、住宿、餐费等应当由父母自行承担,如果父母不能共担,协议应当注明哪一方承担费用。
4. 探视的限制:离婚协议中还应明确探视的限制,如父母之间的监督、禁止带走子女、禁止做某些行为等等,以保证子女的安全和健康。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探视权是父母对子女负责任的重要标志,双方应当在协议中达成明确的协议,共同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