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指离婚后子女与非监护人父母或其他亲属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的权利。对于离婚协议的书写来说,探视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以下是有关探视权的离婚协议范例:
离婚协议范例:
第一部分:子女抚养问题
1. 子女抚养权
(1) 我们都同意共同抚养子女。
(2) 子女的主要居住地点为母亲家。
(3) 父亲有权定期探望子女,同意每周五下午至周日下午安排时间。
(4)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探访时间可以做适当调整。
(5) 如果有一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对子女负责,对方有权暂停探访权一周以内。
2. 子女赡养费
(1) 我们同意父亲每月为子女支付1000元赡养费,由母亲代为管理。
(2) 父亲每月可以另外支付2000元赡养费,但这部分不计入母亲收入。
(3) 如果父亲未能按时支付赡养费,母亲可以暂停探访权直到还清赡养费为止。
第二部分:财产分割
1. 房产问题
(1) 房产归母亲,由父亲在协议签署当天立即转移产权。
(2) 父亲不再享有此房产的任何权益。
2. 车辆问题
(1) 车辆归父亲所有。
(2) 父亲不再享有此车辆之外的任何权益。
(注:此为示范性文件,如需在您的实际情况下使用,请向律师寻求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