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按照规划和标准在宅基地上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但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建造商铺和租赁、出售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建商铺。
这个规定是由国家对宅基地用途进行控制,主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居住用地,其主要功能是用于农民家庭的住房和生活所需。因此,国家限制其用途,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其次,为了维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宅基地是国家的有限资源,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后,农民获取宅基地使用权,有了更多的土地资源。但是,如果农民将宅基地用于商业用途,不仅有可能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而且还可能引发土地纠纷等问题。
最后,为了保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社会比城市社会更加稳定,主要是因为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和依赖程度更高。如果允许农民在宅基地上建商铺或将宅基地租赁、出售,可能会导致土地交易,引发农民之间的矛盾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能建商铺,这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维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保护农村社会稳定。对于有商业需求的农民,可以在农村外部租赁商铺或者参与当地的创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