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的期限一般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定和协商双方的具体情况。但是,按照我国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补偿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或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前实际居住的家庭,包括房屋的安置、货币补偿、过渡期安置、生活困难补助等内容。其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安置原则上应当在2年内完成,货币补偿原则上应当在1年内完成,过渡期安置原则上应当在1年内完成,生活困难补助原则上应当在1年内完成。这也就是说,拆迁安置协议的期限一般不应该超过2年。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拆迁安置,如涉及到复杂的建筑设计、物业所有权纷争等问题,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
总之,拆迁安置协议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且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政府和企业在进行拆迁安置时,应当加强与被征收人的协商沟通,尽量保证协议的公平合理,避免对被征收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要尽可能保证拆迁安置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