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拆迁房屋而给予居民的一种搬迁安置方式,而为了保障人民住房的权益,政府规定了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期限。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住房收取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 [2016] 462号)的规定,拆迁安置房使用期限为70年。
也就是说,政府会为拆迁受影响的居民提供一套住房,居民可以在其中居住70年。这个时间长度是比较充分的,对于大部分住户来说,已经可以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的70年使用期限不是固定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规定和政策,以此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住房需求。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保障受到拆迁影响的居民住房权益而提供的一项服务,在使用期限方面也设定了70年的标准,以确保住户能够在相对长的时间内稳定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