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离婚或分居后,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居住、抚养、照管的权利和义务。当家长之间无法达成共识或协商失败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更改抚养权需要通过以下途径:
1.民事调解。如果当事人愿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或妇女儿童保护机构申请调解。在调解中,调解员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协调争议双方达成共识。
2.诉讼。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法院将听证双方的证据和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后作出裁决。
3.再婚。如果原抚养权人再婚,而新的配偶不同意原抚养权人继续抚养孩子,抚养权可以被移交给原抚养权人的前配偶。这种情况下,需要中间人介入,进行调解或诉讼程序。
4.委托关系。如果在特殊情况下,父母无法抚养孩子,例如因病、长期出差等原因,可以设立委托关系,由其他人代为抚养孩子。委托关系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确定代为抚养的人员,并签订委托协议。
总之,更改抚养权需要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建立在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上,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