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一项协议,主要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约定。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中不会包含遗嘱。遗嘱是指一个人在生前就其财产分配问题作出的无约束力的安排,遗嘱的意义是保证个人意愿的贯彻,而离婚协议则是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商。
虽然离婚协议一般不会包含遗嘱,但是如果其中包含遗嘱,一般情况下这种做法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因为遗嘱是针对个人财产分配的安排,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后达成的一份协议,包含夫妻双方的财产,不能排除其中一方的权益。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包含遗嘱,也可能会产生纠纷。在遗嘱内容与离婚协议内容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向法院申请判决。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的同时,还应当另行签订遗嘱,确保财产分配等方面得到合理安排。
总之,离婚协议和遗嘱是两种不同的文书,各自有各自的作用。在离婚协议中不应包含遗嘱,应当另行签订遗嘱以确保个人财产得到合理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