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的问题是离婚人士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这涉及到财产是如何分割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属问题是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由于各地具体的房产管理政策不同,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离婚双方应该按照其共有占比,协商决定房屋归属问题。
其次,如果该房产是婚前或婚后一方个人名下的财产,那么离婚时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司法裁决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是婚前财产,那么在法律上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但是拥有房产产权的仅有一方,那么这种情况的处理比较复杂,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建议挂上名字去过户, 那么需要公正机构进行公正;如果不赞同房屋过户,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购买者同意赔偿非购买者一部分购房款的协议。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问题上,各地房产法规的具体规定不同,还存在不同的法律条款和相关规定,离婚人士在解决问题时应该特别关注这一点。同时,如果双方对房产归属问题存在争议,建议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