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中,名下的挖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解决。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协商分担:离婚双方可以在协议中协商如何分担名下的挖机。例如,可以根据各自投入的资金、使用需求及日后使用情况等情况,合理地分担挖机的费用和收益。
2. 卖掉分割收益:如果双方协商分担困难,可以协商将挖机出售后,将分割后的收益分配给双方。但这需要在双方之间达成一定的共识,以确保公正和协商。
3. 转让给一方:如果一方希望继续使用挖机,可以考虑将挖机转让给该方,并在协议中确认转让价值等细节。然而,需要考虑该方是否有足够的能力管理并维护挖机。
4. 共同所有:如果离婚双方的恩怨情绪较为平淡,未来也需要经常使用挖机,可以考虑在协议中共同所有挖机,而且对挖机的使用时间和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协商。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要理智、冷静地处理好名下挖掘机的问题,尽可能达成共识,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