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职务期间,盗用、挥霍、侵吞、非法占有国家财物、单位财物或者个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对于国家和单位财产的损失是不可逆转的,对于任职人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多少能定刑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如果数额较大,就会处以刑事处罚。在刑法中,对于挪用公款的定罪标准是根据挪用的数额大小而定的。具体的刑罚量刑如下:
1、数额在3万元以下的,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超过10万元的,构成刑法上的“贪污贿赂罪”,一般会被处以轻度刑事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
3、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万元的,属于刑法上的“受贿罪”;
4、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刑法上最为严重的“巨额贪污罪”或“巨额挪用公款罪”,惩罚力度比较严厉,会被处以长时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数额极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话,还可以被定罪为“死刑罪”,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刑罚。因此,任何在工作职务周期间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有可能对个人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任职人员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逆转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的刑罚量刑是由挪用的数额大小而定的,不同的数额大小,其刑罚力度也会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挪用公款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公正和保护国家财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