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判决前夫妻自行达成的协议书,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事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调解机构的审查和认证后方可生效。如果离婚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书并经过调解机构认证,则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应该妥善保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应该存档,但对于具体存档的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是由当地公证处或法院进行存档。
离婚协议书的存档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证明双方达成协议的事实。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当一方或双方需要证明达成了协议时,可以通过存档的离婚协议书来证明有协议的存在,并向有关部门或法院提供证据。
2.防止协议变更或撤销。如果离婚双方后续出现争议,并且一方想要变更或撤销协议,存档的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协议内容,避免协议因意见不一而产生纠纷。
3.方便后续审计和查询。存档的协议书可以方便后续金融机构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查询和审计,防止出现争议,也方便涉及双方的纳税、抚款等手续的办理。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存档对于双方来说都有好处,存档的方式也有多种形式,可以选择公证,法院存档或存储在云盘中等方式,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建议双方在合法、有效的机构进行存档,并在存档后妥善保管,便于使用时随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