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关于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在协议书中涉及房产的情况下,一般是需要写明的。但是,如果离婚双方没有房产,或者不愿意在协议书上提及房产,也是可以的。
对于离婚双方拥有的房产,如果不写在协议书上,则该房产的归属权将需要通过另外的方式进行确认,比如依据婚前财产协议、房产登记证等证明房产归属权的相关材料进行处理。如果离婚协议书中不涉及房产,后续又出现争议,需要通过诉讼进行解决,则可能会增加纠纷的时间和成本。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如果涉及房产,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明确房产的归属及分配方案,并将其写明在协议书中,这样可以更方便双方之间的约束与执行。
总的来说,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涉及房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没有房产或者双方愿意通过其他方式处理房产的归属权,则可以不写在协议书上;如果涉及房产,则应该在协议书中明确处理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