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来规范离婚约定事项的文书。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之一,离婚协议书中应当清楚列明如何处理,而不能隐瞒。
首先,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违反了离婚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占有的财产,应当全部列入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瞒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自己或者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离婚协议书不应该隐瞒房产,否则违法违规。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隐瞒财产的行为会影响协议书的有效性。如果婚姻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协议书中被故意隐瞒,这可能会导致协议书无法执行。如果另一方发现后提出要求,将导致协议书被撤销并重新协商,这样不仅会浪费时间和金钱,也会加重离婚双方的矛盾。
不仅如此,还要考虑到公平性和诚信原则的问题。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双方的协商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如果一方故意隐瞒财产,将导致协商结果的偏向,让另一方在事后获得不利的待遇,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有违离婚协商的目的。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不能隐瞒房产,这一点应该引起离婚双方的注意。只有遵循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和诚信原则,才能达到离婚协商的真正目的,使离婚过程变得平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