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前双方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中包括了离婚后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分割财产等内容。但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可能存在错误或遗漏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书有误可以修改吗?
答案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书属于一种民事协议,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对于损害因果关系产生的损失,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错误或遗漏,造成了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另一方有权提出请求修改协议书。
修改离婚协议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在离婚前修改,离婚后修改需要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修改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经过双方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签署新的协议书。
三是在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对修改后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其内容具有明确的约束力,任何一方擅自修改可能会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双方需要认真核对其内容,并在律师或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签署。
总之,离婚协议书有误确实可以修改,但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下进行,并且需要注意协议书的约束力以及在签署前认真核对和审视其内容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