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离婚协议书
一、背景说明
我们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彼此性格、意见和生活习惯相差较大,在长期的婚姻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和冲突。鉴于该情况,夫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自愿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离婚事项
1.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等)平分;
(2)个人财产各自所有。
2.子女抚养权
子女由妻子抚养,男方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由夫妻双方商定。
3.赡养费
(1)夫妻双方均无需要赡养的父母;
(2)子女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用由妻子承担,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每月1000元;
4.其他事项
(1)夫妻双方互相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义务;
(2)夫妻双方互相尊重,不得恶意诽谤;
(3)每位当事人均应自行办理离婚手续,并自愿公证本协议,并根据协议向当地法院申请离婚;
三、免责声明
本协议属于双方自愿协议,任何第三人不得参与修改,如存在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以上内容为我们离婚协议,我们双方在签署前已经仔细阅读并自愿同意。为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特此签名并加盖手印。
男方: 女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