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市民政局不会给。离婚协议是一份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但是,离婚协议只是一份私人协议,市民政局并不介入,也不加以确认或审核。因此,离婚协议不需要到市民政局进行备案或者登记。
虽然离婚协议市民政局不会给,但离婚协议对双方离婚后的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离婚协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在离婚后的生活中更加和谐和平稳。同时,离婚协议也可以让双方更加理性地面对离婚并协商解决问题,减少冲突和伤害。
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坦诚相待,全面考虑到各项因素,以达成最佳的协议方案。同时,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应该将协议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被他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