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由民政部门主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协议,确定了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是离婚的重要契约。由于婚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也需要民政部门的监督和协助。在离婚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民政部门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为离婚双方提供仲裁服务,保证离婚协议的实施顺利进行。因此,民政部门在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离婚协议由民政部门主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协议,确定了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是离婚的重要契约。由于婚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也需要民政部门的监督和协助。在离婚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民政部门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为离婚双方提供仲裁服务,保证离婚协议的实施顺利进行。因此,民政部门在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