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终止的方式之一,而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尤为重要。如果一方夫妻在离婚前擅自把孩子带走,则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父母共同行使,如果一方夫妻在离婚前擅自带走孩子,则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因此,另一方夫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如果被告无故拒绝提出答辩,则法院可以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如果被告在答辩中没有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带走孩子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另一方夫妻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利益应该放在首位。因此,如果一方夫妻带走孩子的行为是为了维护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有被虐待等情况,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做出更为灵活的判决。
总之,离婚前擅自带走孩子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追究,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应该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并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