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儿童的抚养权最终由法院根据儿童的利益来做出决定。一般来说,如果父母离婚后儿童年龄较小,儿童的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这是因为母亲对孩子的关心、照顾和担忧天性是母性本能的体现,而且母亲更有可能保证儿童的情感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到了可以分辨事情是非的年龄,那么孩子的意见也会被法院重视,并成为判决要素之一。
通常来说,当孩子在六岁及以下时,法院很少会考虑他们的意见。这是因为此时孩子太小,不具备充分的理解和表达能力,无法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此外,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社会上还存在较为广泛的误解和偏见,普遍认为孩子在没有了父亲的陪伴下会受到影响,因此法院更倾向于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
但是,当孩子年纪大一些,开始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理解法律、家庭、社会问题的时候,孩子的意见也会被法院重视,他们也有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这时,孩子争取抚养权成功的机会会更大一些,但不是绝对的。
总之,无论孩子的年龄如何,法院都会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判决。孩子的意见虽然不是必要的因素,但是可以起到辅助作用,因此,在不干扰法庭审判程序的前提下,家长应当倾听孩子的想法,对孩子的意见加以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