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其主要目的是明确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问题。因此,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需要对协议进行更改,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看出,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协议,因此需要双方重新进行协商。
如果离婚协议签署后,其中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协议中的有关事项。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审理,考虑到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协议的更改。
如果双方要重新协商离婚协议,在协议生效之前,均有权自由撤回协议并重新协商。此外,离婚协议的变更必须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签了之后可以更改,但必须符合法律程序,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希望大家在离婚协议的签署和更改时,要慎重考虑自己和子女的利益,合理分配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