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对于未满18岁的孩子,他们的抚养权属于其父母。父母在婚姻关系中,抚养权一般由一方独自行使,另一方享有探视权。但在离婚情况下,抚养权的归属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离婚情况下的抚养权纠纷,家事法庭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处理。这里的最佳利益是指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同时确保他们可以得到充分的爱、照顾和监护。因此,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时,法官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法官会考虑谁有更好的精神和物质条件来照顾孩子。比如,哪位父母更有意愿并有能力提供好的生活、饮食、教育和医疗保健等。其次,法官也会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十分明确地表达了对抚养人的选择,那么法官通常会考虑他们的愿望。最后,法官会考虑两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如果某位父母已经拥有更好的关系和和谐的互动,那么他们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但是,所有的家长都应该清楚,子女的权利是无法被剥夺的。无论是在离婚还是不离婚的情况下,父母都有责任保证孩子的生活和健康。抚养权争夺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健康。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孩子的利益都应该是最重要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