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宅基地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集体土地上独立建房所用的土地,可以用于建房、种地、养殖等农业生产和生活用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南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不超过15亩(1亩等于约666.67平方米)。具体宅基地面积的确认要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要根据乡(镇)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规划书上的面积进行确认,如果没有规划书,则应该以乡(镇)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面的面积为准。
其次,按照用途划分,家庭住房用地不超过300平方米,非居住宅用地不超过500平方米。
最后,如果宅基地的实际面积大于规划或证书上的面积,则以实际面积为准,但不能超过15亩。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只能用于农村居民自建住房,不允许转让、出租等用途,并且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乡(镇)的相关规定。如果需要改变用途,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进行转让,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私自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