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的合法住所及其附属设施所在的土地及其使用权。依法拥有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在法定范围内有权修建自住房屋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满足日常居住的需要。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农村宅基地权利的行使须遵守以下原则: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满足本地群众住房需求、兼顾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科学、合理用地。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必须符合规定,不能随意违法建设。一般而言,按照农业部、住建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户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设自住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且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50%,高度不超过二层,如确有需要,可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乡镇政府批准建设三层住房。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遵守建房规划,不违规占地,不影响他人利益;(2)保证房屋建设质量,避免建造安全隐患;(3)如果需要银行贷款,建房必须取得相关建设许可证、房地产权证等;(4)在房屋使用期间,要保证能够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履行相应义务。
总之,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住房权益,同时也需要农民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和管理,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