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违法行为,其所涉及的钱财都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应当被严格监管和合理使用。无论挪用者是否已经死亡,这些钱财都应当被追回和归还给国家,以维护国家的财产权益和法制尊严。
首先,挪用公款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对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害。自然而然的,这些违法所得的钱财,在挪用者死后也不会成为“合法的私人财产”,而是依然归属于国家和人民。
其次,挪用公款一般都是分散的,不可能全部归属于挪用者个人或其家庭。因此,即使挪用者已经死亡,也不能随意将这些钱财“私自处理”,而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追回这些钱财,然后加以妥善使用。
最后,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因此,即使挪用者已经死亡,仍然应当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惩罚,以维护法制尊严和社会公正。
总之,无论挪用公款的人是否已经死亡,挪用的钱财都不会成为其合法的私人财产。追回这些财产,加以合理使用,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护社会的法制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