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在城市更新、社区改造等项目中拆迁拆迁居民并保障拆迁居民生活所建造的房屋。拆迁安置房的诞生,是为了满足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确保他们能够安居乐业。一般来说拆迁房的产权属于政府,而居民则享有房屋使用权。所以,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卖出去,需要看政策规定和产权情况。
首先,政策规定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政府按照相关补偿方案,为被拆迁人员提供安置房。被安置的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居住在安置房中,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就可以长期享用该房屋。同时,规定也明确表示拆迁安置房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挂牌转让等。因此,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是不能自由买卖的,出售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其次,产权情况也是影响拆迁安置房买卖的关键因素之一。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在居民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并协议解除之前,都不允许转让。但是,部分拆迁安置房居民可能会在缴纳完所有费用之后,通过协议的形式与政府达成协议,将房产转移给自己或其他人。因此,只有拆迁安置房产权属于个人的房屋才能被出售。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是不能卖出去的。因为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居民只有使用权。同时,政策也规定了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挂牌转让等规定。唯一的例外是一些拆迁安置房居民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将房产转移给自己或其他人,此时拆迁安置房才能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