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书是指国家为了实施城市改造等项目导致居民需要迁徙,并提供安置补偿的文件。拆迁安置书通常包含按照国家标准计算的房屋补偿款、临时安置费、三年租金等内容。有些人认为拆迁安置书等同于合同,因此需要严格履行。但是事实上,拆迁安置书更多地是一份官方的行政文件,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虽然拆迁安置书中也包含有拆迁安置的具体事项,但是并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平等主体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双方是平等主体,各自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如果一方未履行,则另一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而拆迁安置书则是由国家或者政府部门颁发的一种行政文件,其在确定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方面,通常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的,不具有双方协商的成分,因此也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虽然拆迁安置书不是合同,但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居民与拆迁部门之间肯定会有一些协商和沟通的情况,这些都可能因为拆迁安置书中的相关规定而产生影响。比如说,在安置过程中,拆迁部门应该遵守拆迁安置书中的规定,如果不遵守,则可能产生违法行为,而居民也可依据文件中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拆迁安置书虽然不是合同,但在拆迁安置中的作用仍然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