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矛盾,无法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时,双方依据自愿原则,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提交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以下三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必须经过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调解,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解决清楚,经双方确认后,签署离婚协议书,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偿还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署离婚协议书,经具有法律资格的公证机构公证,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几个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协议离婚的处理已有明确规定,规定夫妻虽然有协议离婚,但是手续必须在人民法院司法过程中进行,由法院审查离婚协议书、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思、判断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公正正义,保障合法权益后方可出具离婚证。如严重侵害子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对方利益等,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或拒绝受理协议离婚要求,保障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以上三点的法律规定是协议离婚必须遵守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保障协议离婚的合法性,保障夫妻双方的利益以及维护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