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一户只能批给一处,即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是因为宅基地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居住需求,而不是为了产生房地产投机。因此,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
此外,《宅基地条例》还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期限和面积限制。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情况,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可以在20年至50年之间,面积也有限制。一般情况下,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本村规划建设的最大面积,并且不得大于3000平方米。
因此,农村宅基地的批准是受到严格监管的。如果一个户主已经拥有了一块宅基地,再次向村委会申请,是很难批准的。同时,如果发现某户家庭占用了多个宅基地,相关部门也会进行惩罚。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批准不仅要符合规定,还需要考虑到土地的总量,保障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避免土地的过度利用。因此,我们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多余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