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通过法院的审查,最终实现离婚的一种方式。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即必须通过司法程序才能判决离婚生效。因此,即便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离婚,也不能立即生效。
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双方就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方到当地的司法机关(如法院、政府办事处等)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并提交协议离婚书,较大的市区通常是到司法局公证处处理。
接着,司法机关需要对双方提交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核,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是否违反了儿女的权益,如果审核通过,司法机关将发出离婚证书。
最后,离婚证书须公证,公证机关将在离婚证书上盖上印章并注明公证员的姓名、公证日期等信息。然后,离婚证书及离婚公证书将交付双方,此时协议离婚才能生效。
总之,虽然协议离婚可以避免举行庭审,但是离婚必须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生效,因此无法立即离婚。需要慢慢等待离婚证书的公证及发放过程,才能真正实现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