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结婚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它是离婚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房产住宿等离婚相关事项。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后悔在离婚协议书中所签订的内容,他们希望重新谈判、修改离婚协议书,或者干脆撤销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能不能撤销呢?
答案是可以的。在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确认书签订前、离婚判决书生效前,自行协商,达成解除协议的协议。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可以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约定解除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就被撤销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今一般的离婚协议书都是由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双方都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一方想要撤销离婚协议书,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不能生效。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被提交给法院批准,那么只能在判决书生效前解除协议,否则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就无法再进行协商。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想要撤销该文件,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双方应该认真考虑,并在协商的过程中尽量达成最优方案,以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