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书是指在结婚前,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项有关婚姻的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责任及财产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婚姻协议书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文书,一旦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婚姻协议书不能用于撤销离婚。离婚是指经过有关司法机关审理后,由其作出的裁定,终结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的离婚,夫妻双方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婚姻协议书对离婚并不具备约束力。
因婚姻协议书仅限于对婚姻期间的事项做出规定,而不能对离婚后的事项做出约定。所以,即使双方在婚姻协议书中以某种方式规定了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或抚养子女等事项,也无法取代法律程序对这些事项的规定。
总之,婚姻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书,仅仅对协议中规定的婚姻期间事项具有约束力,对离婚无效。离婚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与婚姻协议书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