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违法行为,在我国刑法中被列为贪污罪,其刑罚可按照犯罪所涉金额的大小而定。而在执行公职的人员中,若挪用公款则还可能被追究民事赔偿的责任,这就会牵扯到个人的财产问题。
在执行公职的人员中,如果因挪用公款而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在判决书中往往会对其进行财产判决。具体而言,法院可根据犯罪所涉及的数额大小以及被告人的个人财产状况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将其财产进行清算。若被告人的财产无法满足全部或部分被害人的赔偿要求,法院则有权采取清算被告人的其他财产的措施。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被告人的亲属或者近亲属的财产也可能被纳入到财产判决范围中来。例如,一些涉及巨额公款挪用案件中,被告人的亲属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协助作用,那么他们的财产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所得而被追究清算的责任。
因此,可以看出挪用公款不仅会涉及到刑事责任,还会涉及到个人的财产问题。如果被告人财产状况不力,那么就有可能被追究清算财产的责任。因此,在执行公共职务的人员中,必须时刻保持清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避免产生违法行为,一旦产生违法行为,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个人财产也可能面临清算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