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破坏了公共财产的合法权益,因此应该严格打击。根据我国法律,挪用公款罪的刑罚性质属于刑事罪中的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担任职务之便,挪用或者私分国家、集体或者单位的资金或者财物,或者以其他方法侵吞国家、集体或者单位的资金或者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期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综合看来,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相对来说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刑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罪量刑。一般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那么判处的刑期肯定会更长一些,比如案例中的三百万公款,应该判处较为严厉的刑期。
此外,根据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于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情况,应该从重处罚,比如挪用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通奸、赌博等其他恶劣情节,都应该从重处理。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罪,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将罪犯判处适当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起到法律教育和震慑社会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公款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出现类似恶劣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