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于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在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寄养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婚姻法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需要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抚养,离婚后,由离婚人之间协议或者依法判决确定抚养方式,并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在协议或者判决抚养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需要确定的内容包括抚养人、监护人、探视方式等具体事项。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达到16周岁,自行选择与父母或者其他抚养人同居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需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也需要坚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重点原则,充分考虑其身心健康和生活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请律师出具专业的调解意见,由调解人员进行调解,让离婚双方达成共识,避免因争抚养权而导致的负面影响。总之,在争取抚养权时,需要重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生活需求,尊重他们的意愿,确保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