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归属于父母共同行使,如果其中一方无法行使或者不适合行使抚养权,则应由另一方单独行使。在离婚或者分居时,如何判定抚养权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首先,法院会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维护其身心健康成长。其次,法院会考察双方的实际照顾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能力、家庭环境、教育观念等方面。如果两人实力相当,那么法院会考虑子女的自愿和心理状态。
此外,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行为记录和是否能够保障子女的安全和健康。例如,如果一方有暴力倾向、嗜赌、疏于照顾孩子等不良行为,那么另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最后,应当指出的是,离婚后的父母仍然要共同承担育儿责任,包括经济投入、管理监督等。如果一方担当抚养人,那么另一方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只有共同配合,才能保障子女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