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挪用公款的罪名是“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财务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贪污罪指的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窃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集体财物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向自己或他人挪用公款的行为。
银行作为一家负责管理公共资金,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金融机构,其员工若挪用公款,就会涉嫌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最低刑罚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处罚金;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最低刑罚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处罚金。
银行员工挪用公款所涉及的金额多少也会影响刑罚的轻重。例如,若挪用数额严重影响到国家、人民利益的,可按贪污罪从重处罚;若挪用数额较小,但不构成贪污罪,可按挪用公款罪从轻处罚。
总之,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该呈现出公正客观、廉洁高效的形象,如果银行员工被发现挪用公款,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金融监管的信誉和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