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任何一个有良知和责任感的国家,都必须加以惩治。对于有国企背景的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尤其应当予以重视和严惩。国企挪用公款应该被定罪如下:
1、滥用职权罪:国企挪用公款是以其职务之便利,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公款挪用为个人或团体非法占有使用,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这种行为涉及到职务滥用,破坏了国家财产的正常运作,因此应该被定罪为滥用职权罪,并依照该罪的相应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2、贪污罪:国企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对公共财产的侵占和非法占有。这种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应该予以制裁。
3、单位行贿罪:国企挪用公款往往也和单位行贿行为有关。如果国企的负责人在挪用公款的同时,还主动向政府官员行贿,那么他们也应该被定罪为单位行贿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加以惩罚。
总之,国企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财产的正常运转,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必须零容忍,以最严厉的法律手段进行惩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