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敏感、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小孩的抚养权是由法院判定的,而且这个判定是根据法律、实际情况和小孩的利益进行考量的。一些情况下,双方都有可能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首先要明确的是,小孩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不是一个概念。抚养权是指小孩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由哪个人承担,而监护权则是指对小孩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包括小孩的人身自由、财产等方面的管理。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双方离婚前已经达成了共识,并且双方都有能力、愿意负担小孩的抚养和监护,法院可能会判定双方担任小孩的抚养和监护人,共同协商并制定具体方案,这种情况下需要双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抚养小孩。
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且法院认为双方都不能很好地为小孩的利益服务,法院可能会判定某一方独立担任小孩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参考以下因素:
1. 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
2. 父母的收入以及对孩子的经济支持能力。
3. 父母的爱心和教育态度,以及对孩子的家庭背景了解程度;
4. 父母对孩子的关系,包括与孩子的交往程度、沟通方式、共同生活时间等。
总的来说,双方获得小孩的抚养权是可能的,但是前提是双方能够在实际的生活中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求,并且能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小孩的抚养权是一个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的问题,任何时候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最终达成对于小孩最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