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公共建设需要,政府征用城中村、拆除老旧房屋等原因,将居民迁出的临时住房。这些房屋的产权并不明确,但是可以签订拆迁房协议。尽管这些房屋没有房产证,但是在签订协议时,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的使用权和租赁权状告交由纳税人使用。
然而,在签订拆迁房协议后,拆迁房屋的使用权、登记和转让等问题会出现。拆迁房属于未登记房屋,且该房屋无法满足房产法规要求,因此,无法作为个人财产进行转让。这也就意味着,持有拆迁房协议并不意味着拥有这幢房屋的产权。
尽管拆迁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但是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拆迁房屋的使用权得到了保障,当事人在协议内约定的条件范围内都有权对房屋进行使用和维修。如果一个人拥有拆迁房协议,他可以通过租赁和转让协议的方式将房屋出租或销售,但这并不意味着被租赁或购买的人能够获得该房屋的产权。
因此,在签订拆迁房协议前,购买者必须要明确,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已有登记,是否符合相关房产法规。此外,购买者还应该考虑到拆迁房屋的使用年限,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等因素。
总之,拆迁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但签订拆迁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购买者在购买前必须要慎重考虑利弊,并对所购房屋的登记以及法规问题进行核实,以免陷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