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极为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它不仅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职责义务,更是破坏了公共信任与社会秩序。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者,必须依法严惩,同时还需要合理设定归还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需要依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确定相应的刑罚。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的罪行属于数额较大的经济犯罪,刑期较长,但法律对于挪用公款者进行行政、经济等处罚也是很常见的。
至于归还期限,它应取决于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尽快追缴,同时需要考虑被挪用款额的大小、是否有偿还能力等因素。如果被挪用的公款金额较小,且挪用者有偿还的能力,那么归还期限可以比较适当地延长一些,以给挪用者更多的时间还清债务,并且避免因过度严厉的执法导致错误处理。
如果被挪用的公款数额大、挪用者无法按时偿还,那么归还期限就必须要缩短,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加大惩罚力度,通过追缴资产等措施,对挪用者进行惩戒。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职责义务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在设定归还期限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遵循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的原则,既保证赔偿债务,又避免过度严厉的执法产生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