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或其他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将公共财物或者其他共同财产侵占或进行非法占有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如果被判刑,归还挪用的公款是必须的。归还公款的时间会因个案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归还公款的时间并不会对判决有太大的影响。
在归还公款的时候,如果能够主动认罪悔过,并积极争取宽大处理,对于减轻惩罚和保持社会形象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而且情节严重,就算归还了公款,也很难免除刑罚。
此外,挪用公款的责任不应该只由个人承担,还应该有更多的制度和法律去加强监管,实现公款的纯洁性和透明度。所以,应该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出发,建立一个严密的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共财务管理的关注和责任心,对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防止腐败都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