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公务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其后果将严重影响个人和组织的声誉和信誉。因此,开脱挪用公款的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如果一个公务员已经挪用了公款,当事人可以采取如下步骤:
第一,承认错误并认罪。如果已经违法,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承认错误,认罪态度积极,争取更少的判罚。
第二,赔偿损失。如果可能的话,当事人应该尽快返还挪用的公款,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这样做可以减轻法律责任,并给受害者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如果犯罪金额巨大,那么当事人仍应该承担法律制裁。
第三,积极配合调查。如果调查机关已经介入,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提供合法证据,配合调查机关,以便妥善解决案件,并为自己争取较好的结果。
第四,反省错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应该反思自己,检讨自己的不良行为,并承担相应的国家法律和行政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的做法可以说是不允许的,因为它涉及到公共财务的问题。如果犯了这样的错误,应该采取正确的态度,承认错误,积极赔偿损失,积极配合调查,反省自己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尊重,回复公众对公务员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