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份协议书,里面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赡养、抚恤金等一系列事项。其中,房产是一项重要的财产,通常也是夫妻离婚后最具争议的财产之一。那么,离婚协议中的房产需要过户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协商一致,认为将房产过户是一种合理的分割方式,那么是可以进行过户的。在双方协议达成后,需要将协议公证,并提供相关文件到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房产过户的事项,而双方仍然希望进行房产过户,那么也是可以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离婚双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并提供相关文件到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
最后,如果两个离婚夫妻没有达成共识,或者其中一方拒绝将房产过户,那么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经过法院判决,如果房产需要过户,则需要将判决书提供到房产登记处进行办理过户。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房产是否需要过户,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一致。如果是双方自愿协商过户的,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到房产登记处进行办理;如果是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