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法中,夫妻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对于房产财产的分割,通常是一方出钱买房,另一方出资装修或做出家务等贡献,或两人共同出资购房,因此需达成协议后分割,这样分割后的财产,按照协议进行过户等手续。
虽然签订离婚协议很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财产必须立即过户。如果协议上规定要过户,一方又违反协议迟迟不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要进行过户,那么一方又不愿意主动负责,则需要看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方是否有协助协商等行动。如果一方确实没有做出过错,对方却无端耽搁,就需要进行法律起诉。
通常情况下,如果协议没有规定,当双方就房产问题达成一致后,可以进行书面协议,并申请相关手续,如房产所有权变更,依据协议过户等。如果其中一方没有进行过户,另一方可以通过起诉来强制执行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只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双方需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稳妥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尽管离婚后房产未立即过户,但是双方必须遵守协议达成一致的原则,如果无法履行,需要向法院起诉进行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