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向拆迁户提供的住房,往往配备了较为基本的生活设施。然而,在一些城市的拆迁安置房政策中,规定住户不能增购房子,这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疑虑。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制定“不让增购”的政策,其本质目的是为了防止少数购房“恶意中介”通过过分投机炒作房价的方式,导致本地房价过快上涨,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买房的难度和压力。恶意中介通过相对低廉的方式买下一些拆迁安置房,然后转手倒卖赚取不义之财,让不少本地居民因为房价飞涨而难以置业。政府因此制定“不让增购”政策,想要保护社会的房屋供应摆脱房价过快上涨的困境,保障更多寻求住房的人得到合适的居住环境。
其次,政府对拆迁安置房“不让增购”的规定与地方特点也有关系。政策是针对本地特定城市和当地房价高企的市场环境而设定的。由于房价过高,导致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拆迁户)无法在自己的家乡置业。因此政府为了落实“房屋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常识,不得不采取“不让增购”的措施,以保护居民的利益,可以说是政府监管方面的必然选择。
总的来说,政府的“不让增购”政策正是为了促进全民通畅健康的城市住房市场。通过这种措施,住户能够稳定地获得可观的住房待遇,同时也保障了广大产业工薪族的购房需求。而对于那些有购房需求的居民,他们可以选择去买商品房,只要合法合规合理,在市场上享受和其他购房者一样的权利。总得来说,房地产市场应该落实严格的规定、法规和政策,有秩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