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和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其性质和作用也不同。律师函是由律师代表当事人给对方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件,主要是以正式的方式表达双方在某一具体事项上的意见和立场,同时要求对方尊重法律和公平原则,解决争议。
而离婚协议书是一项法律规定的合同,包含进行离婚所必须达成一致的各种协议,例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望等。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了离婚协议,那么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提交给法院审判,由法官审核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公正、公平,最后裁定离婚。
而律师函则属于律师代表当事人,为表达对方的某一违法或违约行为进行法律诉讼或谈判的交互式函件。律师函涉及的领域要细分的很明确,例如: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劳动合同等等。
综上所述,律师函和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各自有其不同的作用和领域。在离婚程序中,双方需要达成离婚协议书并由法院审核,而律师函则是律师代表当事人在特定事项上进行表达和律师函通常面向的领域广泛,不仅仅限于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