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止,但对于已经出生的孩子,对其的抚养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不会涉及抚养孩子的问题,例如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了协议,其中一方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不是法律上的约束,而是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因此,离婚协议中的不抚养孩子的条款仅仅是弱化了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不能完全免除父母的抚养义务。
其次,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父母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这是他们的基本义务和法律责任。父母应该合理分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并确保孩子的成长需要得到满足。因此,即使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抚养孩子的具体责任,孩子的抚养仍然是父母的法律义务。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包含抚养孩子的具体责任,父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探视权、赡养费等问题。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并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
因此,离婚协议不抚养小孩是不合法有效的,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仅仅是一种约定,并不能免除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应该合法地、合理地、有良心地履行其抚养义务,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