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协议丢失后是可以去补办的。具体的做法如下:
第一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了解补办离婚协议的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
第二步,根据民政局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等证明身份和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并将以上准备好的证明材料交给民政局,向民政局提出申请。民政局会进行审核、核实身份等工作,最终颁发重新签订的离婚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也略有不同。因此,在开始办理手续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规定,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免耽误时间和延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