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婚姻法》,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母亲,除非母亲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或法院认为抚养给父亲更符合孩子的利益。因此,如果父母离婚,孩子1周岁时,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然而,母亲不一定会永远掌握抚养权。如果母亲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或法院认为抚养给父亲更符合孩子的利益,抚养权可以被剥夺或改交给父亲。例如,如果母亲有严重的心理问题或经常离家出走导致孩子受到伤害,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或其它监护人。
另外,抚养权主要是关于孩子在生活中的日常照顾和安排,包括食宿、教育、医疗、探亲、交往等。而监护权则更加广泛,它涉及到孩子的财产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因此,即使抚养权被判给母亲,父亲仍有权利参与和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判定孩子1周岁的抚养权需要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如何能够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和成长,需要根据情况进行综合权衡和裁决。无论抚养权最终掌握在哪个人手里,都应该注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