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拆迁双方(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在进行拆迁工作前达成的协议,协议涉及双方的权益、义务和处理方式等事项。在协议签订后,很多被拆迁方会询问是否能够保留原件。
然而,许多拆迁部门在签订拆迁协议后,通常不会给被拆迁方留下原件,而是只留下一份复印件。这种做法引发了不少被拆迁方的疑问和不满。那么,为什么拆迁协议不留原件呢?
首先,拆迁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原件应该由当地拆迁主管部门保存,以便于日后需要时能够查阅。如果将拆迁协议的原件交给被拆迁方保存,一旦出现纠纷或争议,拆迁主管部门将无法提供法律证据,这对于整个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效率都会带来很大不利影响。
其次,现在拆迁协议的签订已经比过去更加规范化和信息化。尤其是在一些新型城镇化改造中,一些拆迁部门已经使用了电子签名和互联网技术,使得拆迁协议的存档和查阅更加方便和快捷。这意味着即使被拆迁方没有原件,当地拆迁主管部门也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信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拆迁协议只留下一份复印件,被拆迁方依然享有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合法性。例如,可以通过签协议当场的拍照证明签订合法性、通过协议编号索要原件副本及回执等方式进行申述。
总之,拆迁协议不留原件是为了保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拆迁工作的合法性。被拆迁方应该了解协议的内容和确保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保留其他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拆迁工作的公平和公正需要更多的合法、规范的程序和操作,这是当下城市化改造必然需要的措施。